香港警方日前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于今年1月拘捕的47名人士,西九龍裁判法院自3月1日起,一連四日開庭審理47人的保釋申請。3月4日晚,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在聽取所有陳詞后裁定,批準15名被告的保釋申請,香港律政司即時對有關裁決提出上訴,所有被告須繼續還押。
據了解,該47人去年組織、策劃或參與香港反對派非法“35+初選”行動,企圖癱瘓特區政府,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有關人士于今年1月相繼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并獲批保釋候審,其后接獲通知須提前于2月28日到警署報到。
被捕人士包括反中亂港分子戴耀廷、黃之鋒,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林卓廷、譚文豪、楊岳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