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日前印發《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實施辦法》,安排部署今年全省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
單列招生計劃,全日制學習兩年
根據政策,已通過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合格評估”或原“水平評估”)五年及以上的高校,可申請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
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須依托現具有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本科專業,經教育部備案,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
鼓勵招生高校依托“雙一流”建設學科、優勢特色學科、國家級和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培養社會緊缺人才,為穩定就業、增強學生就業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在全省普通本科總規模內單獨安排、單列下達,重點向上一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較好的高校、國家和區域經濟急需緊缺學科專業領域傾斜。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任何高校均不得不經批準擅自招生和授予學歷學位。
誰能報考?
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具體招生范圍和報考條件由高校自主確定,可以只招收本校學生,也可以跨學校招生。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頒發證書
高校根據相關專業人才培養要求和學校實際研究制定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辦法,報省教育廳備案后公布實施。對本校畢業生可根據在校期間學業成績等情況靈活制定考評辦法,對跨校報考的學生應通過考試錄取。
根據安排,各高校應于6月8日前完成本校招生初步報名工作,6月10日前完成報名資格審核,6月12日、13日完成網上報名和數據采集工作。7月16、17日,各高校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辦,省招生辦備案后報送教育部。
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培養高校應研究制定相關人才培養方案,明確培養目標、畢業要求、課程體系、教學安排。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競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