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4日,鄭州市區發生一起轎車墜橋事故,造成三死一傷的后果,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這樣的悲劇?
一、簡要案情
2021年5月14日,蘆銘陽駕駛豫V80CH8小型普通客車載李智琦、李子璽、程孟雨等三人,沿鄭州市解放路跨線立交橋由東向西行駛,至河醫立交橋二層轉盤時與橋體相撞后墜落河醫立交橋一層西北角停車場,事故致李子璽、程孟雨當場死亡,蘆銘陽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李智琦受傷,并造成豫V80CH8號小型普通客車與停在河醫立交西北角停車場內停放豫QRR718號小型轎車、豫REH602號小型普通客車、豫VEK736號小型越野客車及路過事故地點豫A8E25B號小型轎車、橋體和房屋受損。
二、駕乘人員基本信息
(一)豫V80CH8號大眾牌小型普通客車駕駛人蘆銘陽,19歲,漢族,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無固定職業。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豫V80CH8小型普通客車乘坐人李子璽,男,19歲,漢族,當場死亡,無固定職業。
(三)豫V80CH8小型普通客車乘坐人程孟雨,女,19歲,漢族,當場死亡。無固定職業。
(四)豫V80CH8小型普通客車乘坐人李智琦,男,19歲,漢族,目前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河醫院區治療,無生命危險,無固定職業。
三 、事故調查情況
(一)事發道路情況
?事發地處鄭州市河醫立交橋二層轉盤,瀝青路面,路燈明亮,事發時為凌晨,道路可視度良好。
(二)事故人員情況
經鄭州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蘆銘陽(駕駛人)血樣中乙醇含量為88.19mg/100ml。李子璽(乘客)血樣中乙醇含量為353.58mg/100ml。程孟雨(乘客)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8.23mg/100ml。李智琦(乘客)血樣中未檢測到乙醇。
(三)事故車輛情況
豫V80CH8號小型普通客車,機動車所有人:王新慶,車輛狀態:正常,初次登記:2021年02月01日,檢驗有效期:2023年02月28日,保險有效期截止:2022-01-15。
河南交警提示:
酒后觸覺、視覺、判斷能力、操作能力、反應能力、識別能力都有下降,駕駛車輛極易發生交通事故。酒后駕車付出的不止是經濟成本、法律成本,此案中駕駛人、 乘坐人還付出了生命和健康的代價,給家人帶來了巨大的傷痛。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要讓它只是一句口號,要踐行到我們的生活中。同時無證駕駛是公安交管部門嚴厲打擊的違法行為,無證駕駛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在當兒戲,杜絕無證駕駛,堅持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