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銷售正規名酒掙錢慢,鄭州一煙酒店老板石某動了心思:低價購進假冒名酒,伺機高價出售。
經石某轉手,一箱購買價為3700元的“飛天茅臺”,被掛牌19500元銷售給顧客;進價700元一件的假“漢醬”要賣到2748元。
如此的暴利,好景不長久,7月15日,經過鄭州二七警方20余天的取證偵辦,石某因涉嫌銷售假冒名酒,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酒味不對
6月11日,尚先生在二七區淮河路與淮南街交叉口某知名火鍋店樓下的眾*興煙酒旗艦店內,以195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箱茅臺。時隔一天,尚先生又以此價格,購買了兩箱茅臺。
后來,尚先生來到煙酒店反映稱,他買回的茅臺酒用作招待客人,大家飲用的時候感覺味兒不正,懷疑該酒是假冒產品。三箱茅臺酒,他共計支付了58500元,卻覺得這些酒是地道的“水貨”,決定找老板石某要求退貨。
老板表示,可以給他換三箱,但是不退。
經過多次交涉,老板不承認是假酒,也不予以退貨,尚先生便投訴到二七區市場監管局淮河路市場監管所。
6月22日下午,市場監管所接到尚先生的投訴后,由市場監管所組織消費者、商家和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酒廠打假人員四方一起進行鑒定。
廠方打假人經過鑒定,認定尚先生所購三箱茅臺酒從包裝箱到每瓶酒的包裝盒以及酒瓶和標識均不是廠家的原包裝,而且做工十分粗糙,鑒定為假酒。
當場被酒廠打假人鑒定為假酒后,老板石某辯稱:“我近視,章上的字看不清。但箱子上蓋的有公司的章,箱內裝的酒是不是我賣給他的酒,也說不清。”
同時,執法人員在現場調查過程中,停泊在石某煙酒店門前的一輛面包車,引起了眾人的注意。原來,這輛車子里,裝滿了茅臺、五糧液、漢醬及汾酒等名酒10余件。
據此,執法人員立即與二七公安分局食藥環犯罪偵查大隊聯系,民警到現場后,責令老板立即把車門打開。
在車里,又查出了一箱同樣的芧臺酒,店里還發現了兩箱漢醬酒,經過鑒定,二者均為假酒。隨后,民警將涉嫌假酒予以暫扣,并立案調查處理。
經二七分局馬寨派出所民警調查,石某購買的假冒名酒,全部放進面包車,并沒有擺放在店鋪內。
經訊問,石某交代,自己知道這些是假冒貨,擔心被職能部門例行檢查的時候發現,不敢擺放在店鋪。身背巨額欠款,靠銷售正規煙酒利潤不大,思來想去,決定“賭”一把,進些假冒貨,搭配著其他正規商品賣。
石某稱,她購買的假冒53度醬香型“飛天茅臺”,每箱3700元,銷售的時候每箱19500元。一共賣了3箱。假冒“黃漢醬酒”,每箱購買價700元,到店后定價每箱2748元,“還沒有賣出去”。假冒八代五糧液,每箱進價1300元,定的售價是每箱6900元,“也沒有賣出去。”
這些假名酒,從哪兒進的貨呢?
石某稱,店鋪內銷售的正規白酒,一般是從廠商或二級批發商處進貨。
給其提供假茅臺、漢醬的,是到其店里派發小名片認識的。
而供應假五糧液的男子則是在糖酒會上認識的,他自稱可以提供假冒五糧液白酒。
“我欠外賬500多萬元,想著賣點假貨可以多賺些錢。”? ? 石某稱,她動了這番心思,籌劃著多掙些快錢,前前后后聯系貨源、轉賬等。
據其稱她連丈夫都沒敢告訴,均由其一個人操作,“ 她心里十分清楚,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違法了,不想牽連其他人。”
7月15日,在馬寨派出所,副所長陳銘打開一瓶飛天茅臺外包裝介紹稱, “觀察茅臺、五糧液、漢醬的外觀,非專業人士很難看出真假,但經過廠家驗證,這些酒全是假貨。”
目前,石某因涉嫌銷售假冒名酒,已被檢察院批準逮捕。警方已經鎖定提供假冒名酒的兩名男子,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鄭報全媒體記者 劉凌智 通訊員 李東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