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女兒是父親的小棉襖,按說有兩個女兒的開封市的李某晚年應該很幸福,但是他卻一紙訴狀告上法院,稱兩個女兒不贍養自己。這是怎么回事?今天,記者帶你去開封市龍亭區法院一探究竟。
近日,開封市龍亭區法院人民調解員邱予川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把原告李某約到法院調解室了解情況。一走進調解室,原告李某便開始滔滔不絕訴說兩個女兒不孝順不贍養他,還拿著他的房產證不讓他賣房,現在連吃飯的錢都沒有。邱予川聽后便掏出50元給他,讓他先解決吃飯的問題。然后告訴原告李某,人民調解需要聽取雙方的意見,接下來會與被告取得聯系。
邱予川當即給被告打去了電話,大女兒接到電話后說,小時候父母離婚,她工作賺錢后一直給父親生活費,并且姐妹二人還一起出錢給父親的老房子進行了翻修,但是父親喜歡抽煙喝酒,已經嚴重影響身體健康,尤其是前段時間還喝酒鬧事,住院治療的費用都是姐妹二人承擔,他現在要房產證就是為了賣房繼續喝酒。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邱予川便心中有數。
再次見到原告,邱予川直截了當地問,如果女兒每月按時支付生活費,房產證你還要嗎?原告表示,只要每月按時支付生活費,就不再索要房產證。于是邱予川當即給被告打去電話,以保障親情、維護家庭和諧為原則,從“情”與“法”兩個方面進行勸說。最終,原告的兩個女兒同意每人每月支付給原告500元生活費。為了避免原告李某酗酒,邱予川建議兩個女兒一個上半月給、一個下半月給。當事人均同意邱予川的提議,便在協議書上簽下了字。至此,這場親情風波在訴前得以順利化解,老人的贍養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