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相對簡單的一般證明性公證事項(事務),實行“全豫通辦”,群眾可在省內的任一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業務。12月1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獲悉,為促進公證資源均衡配置,切實提升公證服務便捷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我省印發了《關于調整全省公證機構執業區域的通知》。
《通知》規定,法律關系相對簡單的一般證明性公證事項(事務),實行“全豫通辦”,群眾可在省內的任一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業務。
不過,繼承、提存、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保全證據、合同(協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無檔案記載、現場監督(拍賣、招標、開獎、股份公司創立大會)、公司章程、認領親子、收養關系、事實收養、撫養事實等民生類公證服務事項以及重大財產處分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審查核實告知程序要求高的公證事項(事務),公證機構執業區域仍為省轄市轄區。
涉及不動產事項的公證,仍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機構負責受理。
對于學歷公證、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納稅狀況公證等實行“跨省通辦”的公證事項不受執業區域的限制。公證機構提供遠程視頻公證法律服務,應當遵守公證執業區域的規定和要求;涉外公證業務須由具有辦理涉外公證業務條件的公證機構辦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公證法律服務收費管理規定,鼓勵和倡導公證機構通過提高公證質量和服務水平進行公平競爭,嚴厲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切實加強行業監管和自律,指導、督促公證機構嚴格遵守公證執業區域規定,形成良性競爭的執業秩序,積極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利快捷、優質高效的公證法律服務。
鄭報全媒體記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