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4 來源:央視新聞 分享到:
12月13日,香港8人被判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等罪罪成,案件今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判刑,8人分別被判處監禁4個月2星期至14個月不等。
經審訊后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處13個月監禁;鄒幸彤被判監12個月;何桂藍被判處6個月監禁;李卓人被判監14個月;蔡耀昌被判監12個月;梁耀忠及梁錦威分別被判監9個月;胡志偉被判監4個月2星期。
分享到: 編輯:張丹婭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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