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湊夠了,不用拖車了!”20分鐘后,李某拿著2萬元現金回來,告訴中原區法院執行干警,他可以湊齊全部的2.42萬元。今天,中原區法院對外發布了這起案件,而據執行干警介紹,此前,他一直“哭窮”沒錢。
2018年6月,李某以急需用錢為由向朋友劉先生借款2.42萬元,約定借款期限2年。期限屆滿后,李某以“現在確實沒錢”為借口拒不還錢。
劉先生多次催要無果后訴至法院。
鄭州市中原區法院經審理后,判決李某償還劉先生借款本金2.42萬元。然而判決生效后,李某仍沒行動,劉先生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因無法直接聯系上李某,執行員王慧生只能通過郵寄的方式向他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
經網絡查控系統查詢,其名下有一輛轎車,但因為找不到車輛無法進行實際查封,而名下的銀行賬戶和微信賬戶內僅有少量錢款,不足以執行,執行員只能對李某名下賬戶進行凍結。
盡管如此,李某依然未露面,繼續玩失蹤。
鑒于李某這種情形,執行員遂對李某采取了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措施。在此期間,王慧生又多次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聯系李某,均沒有得到回應。
期間,申請執行人劉先生也在通過朋友打聽李某的情況,根據提供的線索,執行員王慧生、胡桐來到了李某的老家上街,在一小區內發現了其名下轎車。
通過小區物業,執行員終于輾轉聯系上了李某。得知法院將要扣車,“深藏不露”的李某終于出現。
“我家情況確實困難,實在沒有錢還。”“我現在沒有經濟來源,還不了錢。”李某一出現就開始“哭窮”。
因李某一直不松口。執行員王慧生準備聯系拖車。
擔心自己的愛車被扣,李某再也“演”不下去了,轉臉開始懇求執行員先別拖車,他馬上去籌錢。
“我湊夠了,不用拖車了!”20分鐘后,李某拿著2萬元現金火急火燎地趕了回來。
最終,李某現場履行現金2萬元,微信轉賬4200元,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劉先生自愿放棄利息。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