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k id="6birc"></track><option id="6birc"></option>
    <samp id="6birc"></samp>
  1. <samp id="6birc"></samp>
    1. <b id="6birc"><ins id="6birc"><ruby id="6birc"></ruby></ins></b>

    2. <tbody id="6birc"></tbody>
    3. <samp id="6birc"></samp>

        <progress id="6birc"><bdo id="6birc"></bdo></progress>

          <tbody id="6birc"></tbody>
        1. 鄭州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

          2022-01-02 來源:綠色鄭州 分享到:

          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市直相關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臺和省環境監測中心聯合會商結果,1月2日至9日,我市將經歷一次重度污染過程,按照省環委辦聯防聯控要求和《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鄭政〔2019〕22號),經市政府同意,決定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1月2日2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應當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如不可避免,應當采取防護措施。

          2.停止舉辦各類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3.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健康防護等知識的宣傳。

          二、建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鼓勵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

          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自覺調整生產工期,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

          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可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生產工藝的運行時間,主動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三、工業源減排措施

          1.根據鄭州市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橙色預警要求,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并按要求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加強在線監控、智能用電和門禁系統智能監管,每天通報監管情況。實施錯峰生產、生產調控的企業,結合橙色預警減排要求,從嚴執行減排措施。新冠肺炎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可進行保障性生產及運輸。企業停產時,污染防治設施應延后停止運行,確保停產期間污染物有效處置。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2.加強工業污染源智能監管,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對污染物排放日均值超標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改,本輪減排措施解除后、經核查達標方可恢復生產;對污染物排放小時均值超標的企業,轄區生態環境執法部門進行現場指導幫扶,對企業原材料、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核查、指導整改提升。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3.可以生產的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量較預警前不得上升。應急響應期間處于停爐狀態的工業企業,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啟爐。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四、揚塵源減排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土石方作業,停止室外電焊、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等作業(經批準的應急搶險、一類民生工程、供暖管網、災后異地遷建安置項目在達標情況下可正常組織施工,二類民生工程和綠牌工地項目可進行除土石方作業外的其他工序作業)。裸露場地應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牽頭單位:市控塵辦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園林局、市水利局、市地鐵集團

          2.礦山停止露天作業。

          牽頭單位:市資源規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3.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4.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頻次。

          牽頭單位:市控塵辦、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5.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在空氣濕度小于50%且氣溫高于4℃時,要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2次;在空氣濕度大于50%或氣溫低于4℃時,停止灑水、噴霧作業。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五、移動源減排措施

          1.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國四柴油貨車禁止駛入北四環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東四環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環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環路(含本路)以東區域內(區域內連霍高速不限行)。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2.允許運輸的電廠、非電廠的各類企業、礦山、工地、大型批發市場和物流園區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含燃氣)重型載貨車輛(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在應急響應期間要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保留視頻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資源規劃局、市控塵辦、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場發展中心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3.全市停止渣土、商砼運輸,市區四環內停止建筑物料、裝飾建材物料、散裝水泥、砂石運輸(使用純電動車輛的除外,可以生產、施工的企業、工地除外,市區四環內應使用新能源商砼運輸車和渣土車);市交警支隊停止辦理以上車輛電子通行證并進行鎖定。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控塵辦、市交警支隊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4.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可以正常生產、施工的企業、工地除外,純電動除外);允許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達到國三排放標準并粘貼綠色環保標識,或使用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控塵辦、市物流口岸局、市市場發展中心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六、散源減排措施

          1.嚴禁秸稈露天焚燒。嚴格落實轄區主體責任,加強執法監管,確保全市不出現秸稈焚燒火點。

          牽頭單位:市農委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2.嚴控散煤燃燒。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禁“禁煤區”內出現散煤復燒現象,邊遠山區應使用潔凈型煤。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開發區管委會、區縣(市)政府


          分享到: 編輯:朱琳 統籌:蘇瑜

          相關新聞

          www.uuyoujiz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