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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強制騰房現場,他一次還款130萬元

          2022-04-22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周法官,我們現在就想辦法湊錢,你們再稍微等一等,千萬不要賣我們的房子。”強制騰房現場,老賴蘇某某著急地說。

          今天,中原法院對外發布該起執行案件,目前蘇某某已湊齊130萬元并交到法院專用賬戶。

          ?房屋抵押借款130萬不還,被強制執行

          蘇某某、李某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

          2019年1月,蘇某某、李某某與鄭州銀行某支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最高額抵押合同、最高額保證合同,根據合同約定,借款人蘇某某向銀行借款130萬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24日,蘇某某自愿以其名下的位于中原區桐柏路某小區的房產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抵押登記;保證人蘇某某自愿提供連帶保證責任。

          事后,雙方對借款協議進行了公證,蘇某某、李某某簽署了《關于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承諾書》,公證處為雙方辦理了債權文書公證。

          2019年2月4日,鄭州銀行某支行第二次向蘇某某指定賬戶支付貸款130萬元后,蘇某某未按約定償還貸款。鄭州銀行某支行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公證處經核實后出具執行證書,確認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貸款本息的具體數額及可執行的標的物。

          強制騰房,他還了130萬

          2021年10月,鄭州銀行某支行依據執行證書向鄭州市中原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后,執行員周俊娟第一時間對執行證書中載明的可供執行的蘇某某名下的一處房產采取查封措施,但在查封結果反饋中顯示,該房產在2020年時因其他糾紛被管城法院進行了查封,但一直未處置。鑒于鄭州銀行某支行對該房產享有抵押權,周俊娟與管城法院案件承辦人取得了聯系,并向該院提交了商請移送執行函,商請將該房產移交中原區法院處置。管城法院考慮案件實際情況后,依法將該房產移交中原區法院處置。

          為加快案件辦理進度,周俊娟按程序準備了財產處置手續,制作拍賣裁定、評估房產、張貼騰房公告……一系列拍賣前置程序完成后,被執行人仍未主動履行債務且未按時遷出涉案房屋,在此情況下,法院決定實施強制騰房。

          在強制騰房現場,看到執行干警和搬家公司一切準備就序,被執行人才如夢方醒,四處聯系湊錢。經過多方聯系,被執行人終于湊齊了130萬元并第一時間交到法院專用收款賬戶,剩余利息部分,雙方達成協議,被執行人在接到銀行具體通知后一次性履行完畢。同時,該案的執行也促成管城法院相關案件達成和解協議。

          提醒老賴不要心存任何僥幸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執行員周俊娟奉勸那些還在觀望的被執行人,“破解執行難,是人民群眾期待已久的愿望,執行干警為了實現這一愿望一直在努力,絕不放過任何一個心存僥幸的被執行人,并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和懲戒力度,最大限度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用實際行動維護社會誠信體系。”

          鄭報全媒體記者?魯燕 通訊員?王新?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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