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0 來源:人民日報 分享到:
7月6日,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六部門發布《關于禁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的通告》: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名義,以任何形式進行商業營銷宣傳;嚴禁線上線下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嚴管軍字號煙酒等商品。
分享到: 編輯:李怡萍 統籌:王戰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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