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 日,記者從河南省應急管理廳獲悉,為有效應對省內突發自然災害,確保河南省應急管理廳災害救助工作及時、有序、高效推進,根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和河南省應急管理廳“三定”職責規定,省應急管理廳特制定并印發《河南省應急管理廳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明確,省應急管理廳設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或災害救助工作專班)。領導小組視情下設:綜合管理組、現場核查組、災情管理組、生活救助組、物資保障組、新聞宣傳報道組、救災捐贈組和后勤保障組等專項小組,按照職責設定開展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方案》指出,當省內某一行政區形成較大自然災害風險,有可能影響群眾基本生活或達到《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響應條件時,救助領導小組應提前做出反應,做好預警準備,并采取研判評估災情、準備現場核查、預備救災物資、救助響應與預警解除等相關應對措施。
當省內某一行政區突發自然災害,災害程度達到《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啟動響應標準條件時,由救災和物資保障處提出建議,報救助領導小組決定,啟動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視情采取發出響應通知、組織會商研判、制定實施方案、現場災情核查、通報災情信息、調撥救災物資、撥付救災資金、公開救災信息、指導廣泛參與、部署災后工作、統籌災害救助等措施。
災情發生新的變化或者災情基本穩定、救災工作轉入常態時,廳救助領導小組提出建議,按照《河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要求相關程序分別實施響應升級或響應終止程序。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王戰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