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獲悉,為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全力提升執行質效,管城區法院自8月15日至8月30日,開展為期15天的集中執行活動。
現場一:遛彎“老賴”和執行法官“偶遇”
“現在不是有疫情嗎?你們咋還出來執行了?”被執行人高某正在樓下小區附近遛彎,被趕來執行的管城法院執行二大隊中隊長侯開立執行團隊“偶遇”。
在張某訴高某交通糾紛一案中,經管城法院組織訴前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保險公司一次性賠付醫療費、誤工費等12萬元,高某分三筆賠付張某38500,該協議經法院司法確認裁定有效。?
裁定書生效后,因高某未履行賠付義務,張某向管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高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但高某仍未主動履行。?
在本次集中執行活動中,侯開立決定前往高某的家中尋找其人。當晚8時許,侯開立等人剛來到高某小區附近,便看到正在遛彎的高某。?
“我們是法院執行局的,現在找你來履行賠付義務。”侯開立見到高某后向其說明來意。?
“現在不是有疫情嗎?你們咋還出來執行了?”高某對“偶遇”執行干警,表示很驚訝。?
“疫情常態防控,不影響我們法院執行,希望你盡快履行,否則法院將對你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侯開立針對高某的疑問,也給予了解釋,同時敦促其履行。
最終,經申請人、被執行人雙方協商,申請人放棄部分權利,高某履行36000元現場轉給了申請人。
現場二:“老賴”剛關到羈押室便要還錢
“法官,我有錢,我想辦法還錢。”在管城法院執行局臨時羈押室,被執行人尚某剛被關入5分鐘,便喊執行干警說要履行義務。?
在鄭州某測量儀器公司訴鄭州某貿易公司、尚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經管城法院依法審理,判決尚某支付鄭州某測量儀器公司貨款27008.64元,并支付利息。判決書生效后,因尚某未履行支付義務,鄭州某測量儀器公司向管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王尚任執行團隊依法向被執行人尚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尚某仍未主動履行。?
在此次集中執行行動中,執行干警便又通過電話再次聯系尚某,依法敦促其到法院執行局協商還款事宜,要求其盡快履行支付義務。?
“我們將其依法拘傳到執行局后,尚某仍稱自己沒有錢,無法支付。”王尚任介紹,針對尚某的情形,我們將其關到臨時羈押室,希望能起到震懾的作用,爭取讓其早日履行。?
“我有錢,我可以還錢。請把我放出來吧。”結果剛被關進去,尚某便要求執行干警打開門將其放出來,聲稱可以還錢。
最終,迫于執行壓力,尚某現場履行了支付義務,將錢款轉賬給了申請人。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徐曉艷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