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通告(2022年48號)
為全面精準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號)要求,根據我市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現就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優化核酸檢測和查驗措施
1.來(返)商人員不再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開展落地檢。離商不再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等特殊場所外,其他公共場所(包括KTV、游戲廳、洗浴足浴、美容場所、劇本殺、麻將館、網吧等密閉場所)不再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 出入小區,乘坐公交、出租車(網約車)等市內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
3.重要機關、大型企業及一些特定場所可根據需要確定核酸檢測查驗措施。
4.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和高風險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
5.保留一定數量的便民核酸采樣屋(點),滿足群眾核酸檢測需求。
二、優化調整隔離方式
1.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離,也可自愿選擇集中隔離收治。居家隔離期間加強健康監測,隔離第6、7天連續2次核酸檢測Ct值≥35的解除隔離,病情加重的要及時向所在社區(村)報告,由屬地負責轉定點醫院治療。治愈出院、出艙的感染者,不再進行居家健康監測。
2.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采取5天居家隔離,也可自愿選擇集中隔離,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后解除隔離。目前正在集中隔離的密切接觸者,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可“點對點”閉環返回居住地,實施后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3.居家隔離的人員,由屬地社區(村)負責入戶核酸檢測。
三、精準風險區域管理
1.高風險區按樓棟、單元、樓層、住戶劃定,不得隨意擴大到小區、社區和街道(鄉鎮)等區域。連續5天沒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風險區,要及時解封。
2.非高風險區不得限制人員流動,不得停工、停產、停業。
3.嚴禁以各種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單元門、小區門,確保群眾看病就醫、緊急避險等外出渠道通暢。
四、完善社會及醫療服務
1.將醫務人員、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電氣暖等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和社會正常運轉人員納入“白名單”管理,做好個人防護、疫苗接種和健康監測,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滿足群眾生活需要。
2.進入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等重點場所,需查驗健康碼和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落實測體溫、戴口罩措施。對于急危重癥患者,醫療機構不得因無核酸結果拒診或延誤救治,可在進行緊急救治同時進行新冠抗原及核酸采樣檢測。對于3歲以下嬰幼兒可免于核酸查驗,僅查驗陪診人員核酸陰性證明。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核酸檢測的要求不變。醫療機構中出現陽性人員后,對所涉及診室即消即開,確保日常診療服務。
3.推動建立社區與專門醫療機構的對接機制,為獨居老人、未成年人、孕產婦、殘疾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就醫便利。
4.群眾通過互聯網平臺或本市基層醫療機構、零售藥店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處方藥物,不再需要實名登記信息。
五、加強疫苗接種
1.廣大群眾要主動接種疫苗,建議無接種禁忌、符合接種條件的人群,尤其是兒童和60歲以上老年人盡快接種。
2.通過設立老年人綠色通道、臨時接種點、流動接種車等措施,優化接種服務,聚焦提高60-79歲人群接種率、加快提升80歲及以上人群接種率,實現應接盡接。
六、做好個人防護
廣大群眾要自覺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為準則》,做好個人防護,科學規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一旦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癥狀,及時規范就醫,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實施。下一步將根據國家政策和疫情形勢變化,持續優化調整相關防控措施。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