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春節,鄭州管城區農民工劉小勇(化名)終于拿到被拖欠的25200元工資。劉小勇對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吳亭亭連連說道,“今年回家,能開心過大年啦!”
春節前如愿拿到拖欠的工資
劉小勇2022年一直在管城區一處工地務工,但在工期結束后,包工頭卻遲遲不肯支付他工資。劉小勇多次進行討要,包工頭雖認可欠款金額,但卻總以各種理由搪塞推脫,拒不支付。無奈之下,劉小勇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投訴,但因包工頭出具的欠條語焉不詳且關鍵信息缺失,事情解決陷入僵局。無奈之下,劉小勇來到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尋求幫助。
“劉小勇作為進城務工人員,實際付出了勞動,理應得到相應勞動報酬。包工頭李某拖欠工資,致使劉小勇民事權益受到侵害,在通過其他途徑無法獲得權利救濟的情況下,有權通過民事訴訟程序獲得救濟。”管城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吳亭亭受理案件后,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支持其向管城區法院起訴。此時的劉小勇一方面遲遲拿不到工資,另一方面因為疫情影響一時難以找到工作,生活已是非常窘迫。檢察官吳亭亭了解到這一情況后,積極聯系法律援助中心,為他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同時為其申請司法救助,將2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劉小勇手上,幫他暫時解決生計問題。2022年12月,管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判決被告人包工頭李某于10日內支付原告劉小勇勞務費25200元,劉小勇在春節前如愿拿到工資。
14條具體措施打擊惡意欠薪
1月6日,鄭州市管城區檢察院牽頭聯合區人民法院、管城公安分局、區司法局等8家職能單位,會商簽署《關于建立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司法協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14條具體措施。將惡意欠薪作為打擊重點,強調依法嚴厲懲處,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要求法、檢、公三部門在辦理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惡意欠薪案件時,加強分工合作,做到快偵、快訴、快判。同時,《意見》強調在辦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時,注意甄別不同情形,注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與護航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并行,既做“護薪人”,又做“護企人”。
《意見》規定,相關職能機關在工作中發現符合支持起訴條件,但因當事人存在訴訟困難無法保障自身權益時,應及時告知當事人可向檢察機關申請支持起訴,并將線索移送區檢察院。區檢察院依法研判后作出決定,應及時通知移送單位。審判機關在收到檢察機關的支持起訴意見后,要將審判結果及執行情況進行“雙回復”。《意見》要求在辦理農民工討薪案件時,應當遵循自愿原則,尊重當事人的處分權,突出保護弱勢群體,全程促進依法和解。
《意見》將打擊冒充農民工討薪類虛假訴訟作為治理清欠工作的延伸,加強線索研判甄別,強化協作配合深挖根治犯罪,建立線索移送、聯合查辦、結果反饋、跟蹤跟進等制度,依法打擊虛假訴訟,強化精準監督。
暢通農民工起訴“綠色通道”
管城區檢察院將依托12309檢察服務中心,充分暢通農民工起訴“綠色通道”,做到接待、受理、審查和線索移送有效銜接,對相關案件問題,做到第一時間接待、第一時間辦理、第一時間答復。在履職過程中,如發現相關行政機關存在不作為、慢作為情況,損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將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該《意見》是由檢察機關發起、多部門共同簽署的聯合辦理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的專門性文件,明確了各相關單位在涉及農民工討薪案件中需承擔的職責義務,對線索發現移送、案件審查辦理、案件類型劃分等方面進行了細化分工,建立了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絡溝通機制,不定期召開工作聯席會議,通報工作情況,及時排查問題,旨在有效形成行政維權與司法維權合力,打擊惡意欠薪,引導依法維權,有效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當好農民工的“護薪人”。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蔣瑞東 王彬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