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謝咱法院了!這么快幫我們拿到被拖欠的工資,煩心事解決了,可以安心開始新一年工作了。”經鄭州航空港區法院精心調解,春節剛過,張某付等11名農民工即拿到了被拖欠一年多的工錢。2月7日,他們執意送上一面寫有“為民執法 情暖人心”的錦旗表達感激。
這件事情還得從張某付等人的討薪事件說起。
2021年3月,張某付與其他10位工友一起來到鄭州航空港實驗區某建筑工地打工。同年7月,該工程完工后,作為承包方的某建筑公司僅向工人支付了部分工資,仍欠7萬余元工資款。張某付等11人多次催要無果,無奈于2023年1月份向鄭州航空港區法院提起訴訟。
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鄭州航空港區法院立即將案件轉入訴調對接中心先行調解。中心特邀調解員張超亮接到案件后,迅速對案情進行了分析研判,并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充分溝通,認為案件存在較大調解可能。
但隨著調查的深入,調解員發現,張某付等11名農民工所從事的工程分屬兩個不同的承包方,而當事人僅起訴了其中的一個建筑公司。盡管經反復溝通,被告建筑公司同意支付對方拖欠工資款項,但如果就此結案,讓原告就其余款項另行起訴,不僅會增加當事人訴累,也不利于實質性化解矛盾。
調解員一面安撫農民工情緒,一面再次做起了被告某建筑公司思想工作,引導其換位思考,體諒農民工的不易,積極協調解決問題。后被告某建筑公司經與總公司溝通,發現其與案涉另一承包方存在工程交集。經調解員斡旋及雙方公司溝通,案涉另一承包方同意由被告某建筑公司先行墊付本該由其支付的工人工資,隨后在雙方工程結算時予以沖抵。
2月3日,原告11名農民工與被告某建筑公司共同來到鄭州航空港實驗區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在調解員的主持下,某建筑公司當場向農民工兌付了“遲到”一年多的工錢,工友們的臉上終于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據介紹,近年來,鄭州航空港區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高度重視訴前調解作用發揮,堅持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企業生存發展并重的工作理念,妥善辦理勞務合同、追索勞動報酬等糾紛案件,引導企業依法規范用工,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惠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