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2023年對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措施由禁放調整為限放,居民燃放煙花爆竹的熱情也隨之高漲。為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鄭州市12315投訴舉報維權中心針對節日期間熱銷的煙花爆竹產品特作出如下消費提醒:
消費者選購煙花爆竹時要在正規的零售點購買,查看商家是否具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不通過路邊攤販、微信朋友圈等形式購買煙花爆竹。
選購政府部門允許燃放的煙花爆竹品類。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GB 10631-2013《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規定,煙花爆竹按照產品的藥量及所能構成的危險性分為A、B、C、D四級。此次鄭州市對A、B等級煙花爆竹仍然禁止銷售和燃放,消費者可選購藥量相對較少的C、D級產品。
選購時看清產品標識標志再購買。產品外觀應整潔、無霉變、完整未變形,無漏藥,使用安全引線的標注有綠色字體“個人燃放類”的煙花爆竹產品。標識標志應完整、清晰,有產品名稱、制造商名稱、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準編號、有安全警示語、中文燃放說明等,避免買到“三無產品”。
根據政府相關規定,在可燃放的時間、地點內進行燃放,未成年人應在其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導下燃放,不在室內及居民樓的陽臺、窗戶、樓道、屋頂等地方燃放,保障自己人身財產安全的同時不損害他人利益。
購買產品要保留消費憑證。消費者在購買時可以向商家索要購買票據或留存支付憑證,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煙花爆竹產品時,及時撥打12315消費維權熱線或登錄12315小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李愛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