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全國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江蘇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
經審理查明,徐某以幫人祛病祈福的名義,在魚商劉某的幫助下,將25000斤的外來物種革胡子鲇,非法投放到江蘇重要淡水湖泊常州長蕩湖中,后導致大量鲇魚死亡。
經鑒定,投放的鲇魚為革胡子鲇,系外來物種。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徐某、劉某對其非法投放外來物種革胡子鲇所造成的生態資源損失30000元、服務功能損失5000元、專家評估費18000元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連帶承擔懲罰性賠償5000元;并將上述賠償款項在科學論證后擬訂方案用于長蕩湖生態環境修復和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