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鄭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公布了一起觸電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果,2名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及2家責任單位被問責。
2022年6月26日,鄭州市中原區鑫金悅酒水商貿鋪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60萬元。事故發生后,中原區人民政府成立了“6·26”觸電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全面調查。
經調查,鄭州市中原區鑫金悅酒水商貿鋪“6·26”觸電事故是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鄭州市管城區一家招牌店(企業注冊名字)將鄭州市中原區鑫金悅酒水商貿鋪戶外廣告門頭的更換安裝工作承包給了趙某生,趙某生電話聯系經常合伙干活的宋某占一起干活。宋某占在未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未取得低壓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接線前未對作業線路的帶電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的情況下,貿然對未停電的線路實施接電作業。
此次事故中,2名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及2家責任單位被問責。
趙某生,無高處作業資格證書違章進行電焊作業和高處作業。由鄭州市中原區應急管理局對其處以2021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行政罰款處罰。
沙某,鄭州市中原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桐柏路中隊負責人。對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監督檢查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由中原區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鄭州市管城區一家招牌店,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由中原區應急管理局對其處以叁拾貳萬元的行政罰款。
鄭州市中原區城市管理局,對轄區內戶外廣告設置監督檢查不到位。由中原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其進行警示約談,并進行全區通報。
鄭州市安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預防同類事故發生,企業要切實履行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組織,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對作業人員要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嚴格審核作業人員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資質。屬地政府和行業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的原則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立查立改。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王戰龍 通訊員 賈輝 黃高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