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鄭州交警接群眾舉報:早上6點55分左右,有一輛車牌號為豫A5***X的環衛垃圾車沿農業高架橋(京廣路——文化路段)由西向東違法上高架橋行駛,影響道路通行,并對橋體造成安全隱患。鄭州交警接到舉報后立即安排專人追蹤車輛,四小時內查到并對當事司機進行處罰,對涉事運輸企業進行約談通報。
經查詢,該車為鄭州辰澤保潔服務有限公司所有,通過公司負責人聯系到該車駕駛人聶某,得知車輛停放位置,民警立即前往固定證據,并將駕駛員聶某依法傳喚到鄭州交警十三支隊接受詢問。通過詢問、調取監控視頻錄像、舉報人提供的視頻等資料,最終確定違法駕駛人就是聶某本人,在進行權利義務告知后,依法對其開具罰款100元、駕駛證記1分的行政處罰。聶某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保證今后遵守交通法規,堅決不再駕駛貨運車輛上高架橋行駛了。
為有效遏制貨運車輛上高架橋行駛交通違法行為,消除安全隱患,鄭州交警采取集中警力嚴查、派出多路執法小分隊排查、瀏覽監控視頻巡查、加強高架橋流動巡邏、接受群眾舉報等方式,加強對高架橋的安全管理。今年2月份以來,鄭州交警處罰各類貨車闖禁行等違法行為2042起,其中大貨車上高架243起、闖紅燈56起、其它825起。
下一步,鄭州交警將持續加大對高架橋的巡邏力度和頻度,約談違法較多的運輸企業,對群眾反映突出的路段組織優勢警力集中打擊,確保高架路橋的秩序與安全,共同維護道路通行和橋體安全。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邢紅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