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均是聾啞人,法官通過手語“翻譯”,讓原被告握手言和。
近日,新鄭法院龍湖法庭來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坐在審判臺下,不斷地通過手語向原、被告雙方傳遞庭審信息,同時也通過手語交流,為原、被告“發聲”。
據悉,王某和趙某都是“聾啞”人,因為雙方相似的生活經歷,讓雙方成了好朋友。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期間,趙某因做小生意急需用錢,向王某借款,并聲稱只用三個月,王某陸續向趙某借款共計4萬余元。三個月到期后,趙某卻因手頭緊推三阻四,王某多次催要,被告卻屢屢推托,王某遂將趙某告上法庭。但因雙方當事人均為聾啞人,無法用言語進行溝通,使訴訟過程變得異常困難。韓冰為了讓訴訟溝通更順暢,專門邀請了專業的手語老師作為翻譯,以確保庭審順利進行。
庭審現場,法官有意放慢語速,控制庭審節奏,確保翻譯老師能夠準確翻譯。原被告雙方也通過翻譯老師的翻譯充分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意見。整個庭審持續兩個半小時,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庭審結束后,原被告雙方及家屬也對法庭邀請手語老師現場翻譯的暖心之舉表示了感謝。
近年來,新鄭法院不斷加大司法為民的工作力度,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司法服務水平,為老人、孕婦及殘障人士營造一個便捷、高效的司法環境,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左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