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通過“云上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跨國糾紛。
2022年4月,某銀行先后與鄭州某公司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三份,共計借款4300萬元,雙方約定借款期限、利息、違約責任等事宜。對于該借款,某銀行又與山東某公司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最高額抵押合同》,與鄭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化名)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
該銀行依據合同約定履行了放款義務,但某公司卻未依約支付利息。因此,該銀行將鄭州某公司訴至鄭州市金水區法院,要求其償還借款本金4300萬余元及利息,山東某公司、王某對該借款本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該銀行對山東某公司名下三套抵押房產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雷海娜了解到被告王某人在美國,短期內無法到庭。于是先給某銀行和鄭州某公司做工作,經過溝通協商,某銀行同意鄭州某公司提出的初步調解方案。考慮到王某身居美國,同時減少因訴訟時間過長給當事人帶來逾期損失,雷海娜決定使用“云上法庭”的方式進行調解。但被告王某在國外多年,沒有國內的手機號,無法接收短信鏈接進行登錄。得知這個情況后,雷海娜與相關技術人員溝通,在開庭前進行多次調試,被告王某終于可以正常進入“云上法庭”。
經過線上調解反復溝通,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協議:鄭州某公司分期償還貸款本金4300萬元及利息,該銀行對山東某公司名下三套房屋享有抵押權,并在最高額抵押合同范圍內對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被告山東某公司、王某對上述債務在最高額保證合同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至此這場跨國糾紛得以“云”解決。
網上立案、云上法庭、電子送達……近年來,金水區法院不斷加強法院信息化建設,實現“無紙化”辦公,以科技賦能提高審判效率,運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快捷化解矛盾糾紛,讓當事人切實感受到“指尖訴訟”的便捷,進一步提升司法效率和群眾滿意度。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高方方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