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萬正峰同志辭去
濮陽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決定
(2023年3月17日濮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濮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接受萬正峰同志辭去濮陽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并報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濮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任命朱良才同志為
濮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的決定
(2023年3月17日濮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濮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定:任命朱良才同志為濮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濮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3年3月17日濮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
免去:
李紅領的濮陽市人大常委會工業園區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二)
免去:
楊雷振、趙洪波、孫秀峰、郭邑、蘇章臣、葛傳立的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三)
任命:
任莉芳、邢金玲為濮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張殿北、常征的濮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