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用到法院,難題就幫我們解決了!”遠在重慶的農民工小劉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就改變了他對法院、法官的認識。
3月10日,鄭州市中原區法院立案庭接到當事人小劉的電話。小劉稱,2021年3月至11月,他作為包工頭帶領11名老鄉來鄭州打工,承接了海南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的木工勞務工程。項目完工后,某勞務公司一直未足額支付他們工資。為索要剩余工資,兩年間他從重慶到鄭州往返多個來回,但一直沒有結果,于是便想要通過訴訟討回自己的辛苦錢,但又不知道法律程序怎么走。
為依法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立案庭副庭長毛大帥通過電話接待了小劉,簡要了解案情后,毛大帥告知他們12人,可以作為共同原告起訴,并推選出1~2名訴訟代表人參與訴訟,僅需開一次庭就可以解決12人的糾紛。隨后,毛大帥又了解到12名當事人已經去了不同地方打工,法官助理石運佳利用線上平臺與12名工人進行視頻溝通,在核實每名當事人的信息后,指導他們推選出訴訟代表人,并告知其線上提交起訴材料的流程。
3月14日,小劉等12人通過微信小程序向法院遞交立案申請及證據材料,要求被告海南某勞務公司支付小劉等12人勞務費共計393940元。
立案后,考慮到原、被告均在外地,法官助理為他們安排電子送達、線上開庭,減輕當事人往返奔波之苦,減少當事人訴訟成本。
庭審過程中,被告海南某勞務公司負責人表示其愿意支付工資,但因該項目的工程款自己還沒有收到,資金周轉不開,才拖欠原告12人的工資。經過溝通、調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分10次支付12名原告剩余勞務費共計393940元。隨后,雙方在線簽署調解協議,法官當庭制作調解書并通過電子送達的方式向雙方送達。分散在各地打工的12名原告收到調解書紛紛為法院點贊。
據了解,“一站式”訴訟服務,不僅減少了當事人來回奔波的麻煩,更為當事人節省了訴訟成本,也進一步提高了法院辦案效率,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雙贏。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