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達到報廢標準,卻頻頻趁夜出動上街運輸,鄭州交警三支隊發現隱患問題后,迅速部署警力展開行動,連夜將這輛隱患貨車查獲,及時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4月初,三支隊警情研判室發現轄區一輛豫A76***號牌的小型貨車已達強制報廢標準,近期卻頻頻上路行駛,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遂向支隊領導匯報并聯合夜巡大隊與四大隊從快從嚴查處。
14日晨6時許,這輛豫A76***號牌的小型貨車出現在了交警部門的布控路口,三支隊民警當即出動將該車查獲。駕駛人對其交通違法事實和車輛狀態供認不諱,并對自己抱著僥幸心理凌晨上路的違法行為后悔不已。
目前,該車已被警方查扣,駕駛人員的相關違法問題仍待進一步調查處理。
民警介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報廢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對報廢車輛進行收繳。
車輛達到報廢標準上路行駛,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很可能危及車輛駕駛員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鄭州交警三支隊將繼續加大已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的查處力度,也提醒廣大車主朋友,車輛一旦達到報廢標準,請勿上路行駛,應盡快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汪永森 實習生 安欣欣 通訊員 韓黎劍 李冠楠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