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原司長王登峰(正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德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德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登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德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登峰利用職務便利,采取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賽事承辦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