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來,登封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多次組織工作人員到鄭州市局現場學習,進一步梳理業務操作流程、明確申請材料清單,同時升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健全完善“帶押過戶”關聯業務類型及操作功能。目前登封市不動產登記系統已經完成打通測試,可全面實施存量房“帶押過戶”,充分實現存量房在未解除原抵押權狀態下辦理過戶手續。
據悉,以往,想要辦理房屋過戶,有抵押貸款的房屋辦理存量房過戶時,需要賣方將剩余的貸款還清、辦理過抵押權注銷業務后,再辦理轉移登記。買方則在轉移登記辦理完結拿到不動產權證書以后,重新辦理新的抵押權登記。這種傳統模式下的存量房轉移存在辦理時間長、潛在風險大、資金成本高等問題。現階段,“帶押過戶”業務受理已可適用在不動產抵押權存續期間因繼承、受遺贈、夫妻離婚析產、婚姻存續期內購買房屋增加配偶為共有人申請登記,和不動產抵押權存續期間,因存量房轉讓申請登記。
登封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人表示:通過調整交易登記的事項環節、優化登記流程次序、壓縮辦理整體時限,無須提前還貸、無須墊付資金,實現存量房“帶押過戶”,充分保障抵押不動產依法轉讓,降低存量房買賣雙方資金、時間成本,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各方合法權益和交易登記安全,為企業、群眾提供更順暢、更便捷、更高效不動產交易登記服務,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袁建龍 登封時報 王朝鋒 通訊員 趙利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