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清理打擊隱患車輛上道路行駛交通違法行為,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凈化道路交通環境,從2023年6月21日至8月21日,鄭州交警在全市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清理違法上路行駛重點隱患車輛專項行動。
一些機動車存在逾期未審驗、逾期未報廢、系統已注銷等交通違法情況仍上路行駛;還有的車輛年久老舊,所有人不去車管所辦理注銷報廢手續,而是私自將車輛賣給修理廠或個人,存在較大安全隱患。針對以上隱患情況,鄭州交警采取措施開展嚴查行動。
首先加強路面查控。鄭州交警在國省道、高速公路入口、縣鄉主要道路、交警執法站等處,加強重點車輛執法檢查。
其次發揮道路監控系統的作用,加強視頻巡查、監測、預警、追蹤、查控,依托執法服務站、臨時檢查點等,織嚴織密管控網絡,在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系統已注銷車輛可能上路行駛路段提前布控、就近處警、精確攔截、精準查緝。
第三是消除安全隱患。在追繳查扣隱患車輛時,對于逾期未檢驗的依法予以處罰或者督促車輛及時審驗,在隱患消除前做到定點封存、禁止上路;對于逾期未報廢、系統已注銷的隱患車輛在查扣同時送至報廢公司,及時辦理注銷手續,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鄭州交警提醒廣大機動車車主,為確保行車安全,請按時審驗車輛;車輛達到報廢期的,盡快到車管所或報廢公司辦理車輛注銷手續。不要為了一點私利,將報廢車輛賣給個人或修理廠,因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追究原車主的相關法律責任,可以說是得不償失。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