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自己盡早脫離苦海,新鄭市王某草率與丈夫林某簽訂未分割財產的離婚協議,她遇到生活困難時突然想起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分割。6月27日下午,河南新鄭法院妥善化解了這起婚姻財產糾紛案件。
2012年6月,今年34歲王某經人介紹,與被告林某相識結婚,婚后兩人育有兩個女兒。自從有兩個女兒后,林某重男輕女的思想嚴重,整天不思進取,經常外出打麻將,對家庭不管不顧,雙方開始產生矛盾,每次爭吵,林某對王某拳腳相加,看不到生活希望的王某多次提出離婚,林某被迫同意離婚。
王某為盡快脫離苦海,草率地簽訂林某事先擬好的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只涉及到雙方離婚和兩個女兒撫養權歸王某所有問題。
王某離婚一個月后,經人介紹與他人結婚。林某得知消息后,多次向王某發信息、打電話等騷擾王某,加上王某離婚后,兩個女兒的撫養造成生活十分拮據,便突然想到離婚時雙方共同財產沒有分割。便向新鄭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分割雙方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一套房產,林某在兩人結婚前分配的兩套拆遷安置房和兩個女兒的撫養費,以及夫妻共同存款16萬元。
新鄭法院龍湖法庭副庭長韓冰受理案件后,了解到當初雙方因感情破裂,為了快速離婚而草率簽訂離婚協議,協議中對于子女撫養費和共同財產沒有協商處理而留下“后遺癥”。林某拆遷安置的兩套房系雙方結婚前分配,華南城一套商品房是雙方婚后買的,房產證上有王某的名字。
在調解過程中,王某和林某情緒都十分激動,韓冰為徹底化解矛盾,分別做工作,背對背調解,先化解雙方的情緒,等時機成熟再一攬子解決糾紛。一方面耐心細致地向雙方當事人講解相關法律規定,另一方面擺事實講道理,取得當事人的認可。見雙方當事人態度緩和,決定趁熱打鐵,組織雙方調解。
韓冰多次勸雙方不能因為自己恩怨,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讓兩個人都冷靜下來。韓冰對王某勸解,讓王某要顧及夫妻的感情,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即使離婚了,以后免不了要見面,還有孩子這個紐帶。在勸解林某時,韓冰勸林某多想一下王某,這些年王某為了照顧孩子沒收入,離了婚,王某也是兩個孩子的母親。韓冰的調解讓王某和林某十分感動,林某最終愿意把婚后共同購買的一套房子給王某和兩個女兒,16萬元存款同意給王某6萬作為給女兒的撫養費,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魯燕?通訊員?左世友?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