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金水法院)向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發出《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記者獲悉,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河南法院發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
記者注意到,需向法院如實申報的財產除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生產經營收益等財產,還應向法院申報婚前購買婚后還貸的動產或不動產。
金水法院發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顯示,當事人應如實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產,并告知了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的適用情形、申報時間、申報要求、申報內容以及未如實申報應承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