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鄭州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接到線索舉報稱:鄭州一男子于7月16日凌晨醉酒后打出租車,支付時讓出租車司機幫助輸入金額刷臉支付,結果被收取509元。
接到舉報后,執法支隊立即嘗試通過微博與投訴人取得聯系。當天下午18點,執法人員根據后續輿情線索,通過調取后臺營運信息和車內視頻進行比對,將車輛鎖定為出租汽車豫ADT5169,并對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執法支隊正式立案,連夜通知涉事司機到執法指揮中心接受調查,涉事司機于晚上21點30分來到執法指揮中心。通過詢問,執法人員已初步對案情相關證據進行了固定。下一步,執法支隊將根據案情發展,做好后續相關執法工作。
同時,執法支隊將持續對出租汽車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繞路、議價和違規收費等各類交通運輸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全力維護鄭州市客運市場運營秩序。在此,交通執法人員提醒廣大乘客朋友:如在出行途中遇到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請注意收集證據,立即撥打交通運輸服務熱線12328,交通執法人員將全力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