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張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8月21日,隨著法槌敲響,法官對被告人張某當庭宣判,整個過程僅用時10分鐘。與以往不同的是,這場庭審不在法院,而是在新密市公安局刑事速裁法庭。而這正是新密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實質化運行帶來的良好結果。
8月21日,由新密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兩起駕駛案件,在新密市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刑事速裁法庭開庭審理。涉嫌危險駕駛罪的被告人張某、王某均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新密市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實行獨任審判,當庭宣判。
兩場庭審用時不到30分鐘,兩起案件從檢察院受理到最終宣判不到一個星期。
2022年6月,新密市檢察院和新密市公安局聯合會簽《關于推進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規定》,推動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成立運行。派駐偵協辦的檢察官對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進行初步審查,隨后繁簡分流,對于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認罰的輕微刑事案件,派駐檢察官及時與辦案民警對接,借助“一站式”簡案快辦工作機制迅速辦理,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有效提升辦案效率。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張勝利?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