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9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姜國文因受賄1.039億余元,被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姜國文是中共十九大后黑龍江省首名落馬高官,也是十八大以來,黑龍江省第四名被查的副部級干部。
官方簡歷顯示,姜國文,1957年9月出生,黑龍江克山人,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法學學士。姜國文曾在黑龍江省輕工進出口公司工作,后進入黑龍江省經貿廳,2003年,任黑龍江省政府副秘書長,2006年12月任哈爾濱市紀委書記,于2016年1月起任哈爾濱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躋身副部級官員行列。
姜國文曾三次入校學習,簡歷顯示,他先是在黑龍江大學黨政干部基礎科學習兩年,在任黑龍江省政府副秘書長時,又到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在職本科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在任哈爾濱市紀委書記期間,曾在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三年獲得在職研究生學歷。
2019年9月,姜國文落馬,2020年3月被“雙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經查,姜國文喪失對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仰、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金;在監督執紀過程中失責棄守、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職務晉升、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嚴重損害紀檢監察機關和干部的形象,嚴重破壞所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
近年,哈爾濱逐步加大反腐力度。姜國文的老同事中,原哈爾濱市委副書記艾立明2019年11月被開除黨籍。在姜國文落馬前兩個月,還有兩位他的老同事被查,分別是2019年7月落馬的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銳忱和次月落馬的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王克倫。三人違法違紀通報均被提到了“對抗組織審查”行為,姜國文和王克倫的通報中都有“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的表述,而任銳忱的通報更是提到曾為涉黑人員謀取政治、經濟利益,充當黑勢力“保護傘”。
姜國文落馬后,2022年1月,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宋希斌被查,成為中共十九大后黑龍江省第二名落馬高官。
宋希斌和姜國文多有交集,官方履歷顯示,姜國文、宋希斌仕途首次交集是2005年在黑龍江省政府副秘書長任上,2011年底到2012年初,時任黑龍江發改委主任的宋希斌出任哈爾濱市長,當時姜國文已任哈爾濱紀委書記五年。
2022年3月,遼寧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落馬,他任職哈爾濱期間也與姜國文有交集。
2020年4月1日,中紀委曾下發《關于姜國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及其教訓警示的通報》(簡稱《通報》),全國多地就此開展警示教育。該通報提到姜國文“毫無信仰、政治投機”“當面是人、背后是鬼”“執紀違紀、濫權妄為”“蠅營狗茍、織網自縛”“濫權妄為、執紀違紀”“破明規矩、行潛規則”以及“帶病提拔、邊腐邊升,一步步走向墮落的深淵”。
據黑龍江日報報道,《通報》下發后,黑龍江省省委召開常委會會議,進行集體傳達學習,強調要深刻汲取教訓,堅持舉一反三,始終做到警鐘長鳴。黑龍江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全省開展姜國文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對警示教育工作作出部署。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刊文稱,黑龍江方面深挖細查,對姜國文等案涉及的黨員干部特別是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一個也不放過;全面起底,對姜國文違規處理的70起案件和線索進行逐一梳理。
2020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姜國文受賄一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姜國文利用擔任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案件執行和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39億余元。
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姜國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其作為紀檢監察干部執法犯法,為他人謀求職務提拔調整,嚴重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影響惡劣;同時,姜國文到案后能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檢舉他人構成重大立功,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綜合考慮上述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