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住院”鄭州開始首批試點
156家試點單位參加業務培訓 患者可就近向醫療機構申請
10月23日是九九重陽節,上午,鄭州市家庭病床服務工作第一批試點單位培訓會在鄭州市九院召開。這標志著作為全省首批省級試點城市,備受關注的試點單位家庭病床服務正式啟動。鄭州市衛生健康委、鄭州市醫保局、全市醫共體牽頭單位、全市醫療集團牽頭單位相關負責人,以及全市家庭病床服務工作第一批156家試點單位負責人參加。
特定患者可申請家庭病床服務?實現居家住院
所謂家庭病床,是指患者符合住院指征,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動不便,到醫療機構就診確有困難,適合在患者家庭或長期居住場所內設立病床,由醫護人員定期上門提供適宜的診療服務,并在特定病歷上記錄服務過程的一種醫療衛生服務模式。
家庭病床服務機構可以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符合住院指征并經責任醫師評估,適合在家庭或長期居住場所進行檢查、治療、護理和康復的患者,提供家庭病床服務。長期臥床、行動不便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即可列為家庭病床服務對象:腦血管意外癱瘓需進行康復治療的;長期臥床并發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統感染或壓力性損傷;需要長期吸氧或者使用無創呼吸機的嚴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復氣胸等);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壞疽;骨折牽引固定且長期臥床,處于疾病終末期需支持治療的;符合住院指征的65歲以上合并多種慢性病需規律治療、到醫院就診確有困難的患者。
“建床費”每次90元,“上門服務費”50元/次·人
作為全省首批試點城市,鄭州市醫保局已明確家庭病床服務項目價格和支付標準。具體來說,“家庭病床建床費”為每次90元,醫保支付按照“甲類”項目執行;家庭病房“上門服務費”市、縣(區)、基層均為50元/次·人,醫保支付按照“乙類”項目執行,計價單位“次·人”中的“人”是指每名上門服務的專業服務人員。“家庭病床建床費”建床周期限收取1次,并且不能與“上門服務費”同時收取。而家庭病房“上門服務費”同一天收費不超過3個計價單位。同一患者一次建床周期不超過90天,確需重新建床的,需重新辦理申請手續,建床次數在同一個結算年度內原則上累計不超過3次,建床天數原則上累計不超過180天。上門服務費支付每周不超過兩次,同一天對同一建床對象多次進行會診的,會診費按一次收取。
需要提醒的是,醫療機構為非家庭病床建床患者提供上門服務的,上門服務費由醫療機構綜合考慮服務半徑、人力成本、交通成本、供求關系等因素自主確定。
據了解,如果患者需要設立家庭病床,可以向就近醫療機構申請。
設立鄭州市家庭病床服務管理指導中心
由于家庭病床服務對象多為老齡患者,鄭州市家庭病床服務管理指導中心設在鄭州市九院。該中心負責對全市開展家庭病床服務的試點單位進行統一的質控、服務管理及指導。此次家庭病床服務培訓會是受市醫改辦委托鄭州市九院成立鄭州市家庭病床服務管理指導中心后,為保障全市家庭病床工作順利開展特別舉辦的,培訓會還就下一步高質量推進家庭病床服務工作重點任務進行了安排部署。
據悉,鄭州市家庭病床服務管理指導中心已經制訂了《鄭州市家庭病床診療指導》(第一版)。在本次培訓會上,鄭州市九院13個病種的撰稿人對該指導進行了培訓和解讀。
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付登霄表示,全市醫療機構要充分認清家庭病床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推進該項工作落地見效;同時,要加強宣傳,多措并舉,全方位提升醫療機構及群眾對家庭病床服務的認知度、參與度和知名度。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邢進 王紅 通訊員 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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