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車輛上高架橋行駛,尤其是超載貨車,會對高架橋橋體造成損害,縮短高架橋使用壽命,嚴重時甚至會引發高架橋坍塌等嚴重后果,全國多地發生過嚴重超載貨運車輛壓塌高架橋的重大安全事故,引發社會強烈關注。
11月以來,鄭州交警十三支隊在高架橋快速路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在集中行動中,民警加大高架橋上的巡邏密度,打破轄區界限,持續開展聯合整治,重點早晚高峰時段,集中優勢警力,在高架橋的上下匝道,加大對非機動車、摩托車、大型車輛上高架的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執勤民警堅持柔性執法的原則,耐心教育引導,對駕駛員進行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月共查處大型車輛闖禁行上高架872起,勸導非機動車上高架56起,取得了明顯的治理成效。
11月19日21時,民警在中州大道高架東側與農業路高架北側交匯匝道處,查獲一輛牌照為豫A9***0的環衛垃圾車。
11月19日22時許,尹某某駕駛的重型貨車豫A2***Y,裴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豫CG***9,溫某某駕駛的重型特殊結構貨車豫A3***E,沿南四環高架橋由西向南行駛至京廣路高架與南四環高架連接處被十三支隊巡邏民警查獲。經過批評教育后,對駕駛員處以100元罰款、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并要求違法車輛就近下橋,消除違法狀態。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實習生 宋小梅 通訊員 張志方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