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鄭州市教育局印發《鄭州市中招體育考試改革方案(試行)》(鄭教體衛藝(2023)54號)的通知,從2024年起,中招體育考試總分值由以前的70分提高為100分,考試項目由1項必考、2項抽考和2項選考組成。
需要特別提出的是,自此通知印發之日起,《鄭州市中招體育考試改革方案(試行)》(鄭教體衛藝(2022)6號)廢止。同時,對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對耐力類項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按照優秀即滿分的理念對項目評分標準進行了調整。
總分值提高至100分
中招體育考試由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兩部分構成,其中過程性評價30分、終結性評價70分。
過程性評價分七、八年級兩個學年進行評價,每學年各15分。過程性評價成績由《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體育課出勤率、體育課考試成績構成。終結性評價分值分配為必考項目(20分)、抽考項目(25分)、選考項目(25分)。
優化考試項目,考生選擇更多
根據方案設置,2024年中招體育考試項目主要分為三類:
素質類包括1分鐘跳繩、50米跑、擲實心球、立定跳遠;運動健康技能類包括籃球運球投籃、足球運球射門、排球墊球、游泳(男女均為100米,泳姿不限)、心肺復蘇實踐操作;耐力類包括長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其中,必考項目為長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分值是20分。
抽考項目有2項,從素質類的1分鐘跳繩、50米跑、擲實心球、立定跳遠中抽考1項,分值10分;從籃球運球投籃、足球運球射門和排球墊球3項運動健康技能類項目中抽考1項,分值15分。
選考項目有2項,需要考生未抽中的3項素質類項目中自選1項,分值10分;從未抽中的2項運動健康技能類項目(球類)和游泳、心肺復蘇實踐操作等4項中自選1項,分值15分。
項目抽號時間擬定在九年級第一學期期末
據了解,2024年中招體育考試抽考項目的確定時間為九年級第一學期期末。
秉承“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鄭州市教育局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部門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現場參加項目抽選儀式。項目抽選過程完全向社會公開,由公證部門現場公證抽考項目抽選過程和結果,并向社會發布結果。
評分標準優化
2022年,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豫政辦〔2022〕105 號),提到“確保每個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掌握2項體育運動技能”。
為確保每個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掌握2項體育運動技能, 同時,注重學生的個體化差異,激發學生體育鍛煉的興趣,促進學生的多元化、個性化發展。鄭州市教育局征求各方意見,特制定了《鄭州市中招體育考試改革方案(試行)》(鄭教體衛藝〔2023〕54號),該方案也對部分考試項目評分標準進行了優化。
需要特別提出的是,自《鄭州市中招體育考試改革方案(試行)》(鄭教體衛藝〔2023〕54號)印發之日起,《鄭州市中招體育考試改革方案(試行)》(鄭教體衛藝〔2022〕6號)廢止。
特殊考生有不同計分辦法
根據政策要求,殘免考生不參加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考生成績按當年當地全市中招體育考試平均成績計入總分。
病(傷)免考生按照測評細則進行測評,綜合測評后得出過程性評價成績。如果考生在七、八年級過程性評價成績有缺失,其缺失的過程性評價成績通過九年級終結性評價成績按比例折算。
考前申請病(傷)免的考生,終結性評價成績按終結性評價總分的60%計入總分;考中因病(傷)不能繼續參加考試的考生,現場申請病(傷)免后,已經參加的考試項目成績有效,未參加的考試項目成績按照該項目滿分的60%計算,終結性評價成績按已考試項目成績和未考試項目成績滿分的60%之和計入總分。
返鄭考生的過程性評價計分有要求
據了解,返鄭學生自回鄭就讀(辦理完學籍轉入)之日起,在此之前沒有參加過程性評價(考核)不再補考,其缺失的過程性評價成績按以下方式進行認定:
原就讀學校所在的地級市(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了過程性評價,由地級市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加蓋公章的評價成績單,回鄭后參照相應標準認定考生缺失的過程性評價成績。
原就讀學校所在的地級市(含)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沒有統一組織相關測試,其缺失的過程性評價成績根據九年級終結性評價成績按比例折算。
學生畢業時過程性評價成績不完整的,缺失的過程性評價成績通過九年級終結性評價成績按比例折算。
返鄭考生的終結性評價需要回鄭參加由鄭州市統一組織的中招體育考試終結性評價,中招體育考試總成績為過程性評價成績和終結性評價成績之和。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勤 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