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花甲正是閑暇在家享受生活之時,可家住上街區61歲的胡大伯和60歲的李阿姨卻因養老、子女關系及財產等諸多問題鬧到法院要離婚。勸和還是勸離?今天,來看上街區人民法院家事法官如何“對癥下藥”,醫好老兩口的婚姻頑疾。
胡大伯和李阿姨系再婚重組家庭,婚后共同生活20余年,胡大伯有一兒子,二人未共同生育子女。今年6月,胡大伯突發疾病住院且生活不能自理,在照顧胡大伯的過程中,二人因為子女、財產問題發生爭執。胡大伯出院后,搬至兒子家居住不愿與李阿姨溝通。
10月,胡大伯訴至法院,要求與李阿姨解除婚姻關系。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年齡比較大,法院家事團隊法官陳超委托天平工作室司法社工進行庭前社會調查,全面了解雙方家庭情況及矛盾爭議點。
司法社工從李阿姨處了解到,她與胡大伯經人介紹后開始共同生活并登記結婚,婚后她不僅將丈夫與前妻所生孩子撫養長大并操辦婚禮,這幾年還盡心盡力照顧丈夫的孫女,在丈夫生病住院期間更是對他無微不至地照顧。但丈夫經常無視她的付出,對她進行言語辱罵,雙方為此爭吵不斷。
隨后,司法社工在與胡大伯溝通中得知,近幾個月,胡大伯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出院后李阿姨把他送到兒子家,并把銀行卡里面的存款全部轉出。胡大伯非常傷心,認為雙方沒有信任可言。
承辦法官陳超結合司法社工出具的庭前調查報告仔細分析案情,認為雙方當事人無根本性矛盾,陳超認為必須第一時間解開雙方的心結。她多次與雙方當事人分別溝通,勸說二人互換立場考慮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向他們提出建議,希望雙方珍惜20余年來之不易的婚姻生活,攜手共度晚年。
經過調解,雙方表示愿意在以后的生活中相互諒解、尊重。胡大伯也當場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陳超 吳玥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