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19時許,信陽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接一男子報警稱,自己駕車行至滬陜高速由西向東925公里處,突感身體不適,頭暈胸悶,無法繼續駕駛,請求救援。隨后,他的電話里就沒了聲音。
值班民警火速趕赴現場,途中與120急救車確認位置。
民警到達925公里處時,見一輛白色小型轎車停在應急車道,車內只有駕駛員一人,斜躺在駕駛位上,已經昏迷不醒。
民警與隨后到達的醫護人員合力將其抬上救護車進行急救,并緊急送往醫院治療。考慮到車輛停放在應急車道不安全,民警將其開到了支隊辦公區。
后據醫院反饋,駕駛人楊某23歲,因突發心臟病昏迷,好在發病時將車輛停靠在路邊,未發生交通意外,且救治及時,已無大礙,目前,正在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
高速交警提醒,駕車途中身體突發不適千萬不可逞強繼續開車,而是應該這樣做:
1.出行前,若感覺身體不適,及時就醫,切不可強撐著駕車行駛。
2.就醫時,提前告知醫生您有駕車出行的計劃,請醫生盡量避免使用影響駕駛的藥物。
3.服藥前,仔細閱讀說明書,如說明書的“副作用與禁忌”一項中出現了“可見嗜睡、困倦”或“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等字樣,則服藥期間不宜駕車。
4.服藥之后盡量避免開車,比如服用感冒藥之后,至少需要休息6小時再駕車,才相對安全。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見習記者 黃棲悅 任思領 通訊員 陳霓 余瑤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