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萬鄭州市“辭舊迎新”春節惠民通用消費券將助力在鄭消費者歡歡喜喜過龘年!記者今天從鄭州市商務局獲悉,1月29日、2月8日上午10時,該消費券將分二期發放,消費者每期均可參與搶券。
本次共發放春節惠民通用消費券2000萬元,通過支付寶發放惠民通用消費券1000萬元,通過云閃付發放惠民通用消費券1000萬元,其中1月29日通過支付寶、云閃付平臺發放惠民通用消費券1200萬元,每個平臺600萬元,2月8日通過支付寶、云閃付平臺各發放惠民通用消費券400萬元,并疊加第一期未核銷金額。
據了解,消費券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消費券面值均為30元,在消費滿100元時使用,活動期間,每人每期在每個平臺限領1張。鄭州市域內人員(包括外地來鄭人員)均可通過“支付寶APP”、“云閃付APP”、“鄭好辦APP”活動頁面參與領取,先到先得,領完為止。
本次消費券核銷范圍包括鄭州市內大型商場、超市、特色街區、小微零售、餐飲、休閑娛樂等線下實體商家使用。支付寶消費券可通過掃商家付款碼,或出示“支付寶APP”生成的動態“付款碼”,被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和消費券核銷。云閃付消費券僅允許以“被掃支付”方式核銷使用,消費者到參與活動的商家消費付款時,需出示“云閃付APP”生成的動態“付款碼”,被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和消費券核銷。商家須支持“支付寶”或“云閃付”付款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期春節惠民通用消費券使用期限為1月29日10:00至2月6日24:00;第二期春節惠民通用消費券使用期限為2月8日10:00—2月25日24:00。此外,消費券可與商家提供的優惠券疊加使用。消費者在活動商家使用消費券時,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過期未使用的,將自動收回。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成燕 見習記者 孫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