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民張女士向鄭州日報社“市民熱線”欄目求助:元宵節已過,家里剩下大把煙花爆竹沒有燃放完,隨意扔掉吧不安全,偷偷放吧又怕違規,放在家里吧又覺得像個“不定時炸彈”,希望記者就如何處理這個“燙手山芋”出出主意。
元宵節過后的第二天,窗外仍不時傳來陣陣煙花爆竹聲,看來和張女士一樣家里剩下煙花的市民還大有人在。
對于剩下的煙花爆竹如何處置?2023年,《中國應急管理報》曾經發出建議:煙花爆竹切忌長期存放家中,更不能隨便丟棄。
如果家中剩余煙花爆竹威力較小、價值不高、數量不多,可用水將其全部澆濕進行報廢處理。
可將剩余煙花爆竹退還給原煙花爆竹銷售點,由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季節性零售單位做好煙花爆竹回收工作。
剩余煙花爆竹較多時,應妥善保存并及時通知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組織銷毀、處置。
煙花爆竹在回收處置時,還要注意運輸、存儲、銷毀等環節的安全管理。 ?
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也曾對“春節過完了,家中煙花怎么辦?”做過提醒:煙花爆竹如果存放不當容易引發安全事故,家中煙花爆竹要存放在遠離火種及發熱電器的地方,存放數量不宜過多,不要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放在一起,離家時把門窗關好,防止飛來火種引發火災。
打算處理的煙花爆竹不能隨意丟到垃圾桶中,可用水將其全部澆濕,剝開外皮,取出火藥做掩埋處理;如果數量較多,可上繳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組織銷毀、處置。
對于煙花爆竹零售企業和批發企業,門市上沒有銷售完的煙花爆竹,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清除,在規范的倉儲點進行集中存儲;臨時攤點沒銷售完的煙花爆竹要及時退回原批發商處,并妥善保管。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