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交警十三支隊持續開展大型客車違法上高架橋等專項整治行動,最近一周已查處大型車輛上高架103輛,其中大客車上高架12輛。
3月3日21時40分,十三支隊民警沿南四環高架自東向西巡邏至紫荊山路段時,發現一輛豫AL***7大型客運車輛在橋上行駛,隨即將其查獲。
駕駛人李某某在民警的安全教育下,充分認識到貨車違禁通行高架橋所帶來的安全風險,表示以后一定更加注意、遵規行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李某某被處以扣1分、罰款100元。隨后,潘錚將其引導至最近下橋口駛離。
據統計,最近一周十三支隊已查處大型車輛上高架103輛,其中大客車上高架12輛。
大型客車上高架橋都存在哪些安全隱患?
民警表示:高架路兩側的防撞護欄高度較低,不能滿足長途車通行安全要求;高架路底下為城市主干路,兩側商家密集,人流、車流均較大,高架路上車輛特別是長途汽車因重心較高,一旦發生意外駛出橋外,極有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二次特大事故,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大客車載客較多,高架橋上沒有應急車道,長途旅行客車一旦發生拋錨,車內人員轉運困難,存在安全隱患。
那這些大型客車怎么能進入高架橋呢?
民警表示,主要是因為一些上橋口缺少限高桿,部分限高桿高度過高形同虛設,以致于無法限制大型車輛上橋。
下一步,鄭州交警將根據交通違法規律特點,圍繞旅游包車、客運班車、面包車等重點車輛和超員載客、違法上高架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加大查處密度,提高查處頻次,采取動態巡邏執法、固定崗執法相結合,集中打擊與日常查處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對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也將對被大型車輛有機可乘的南四環等沿線限高桿的安裝情況進行統計,督促沒有限高桿的路段盡快安裝,上橋匝道口限高桿太高的進行合理調整。對電子抓拍設備的建設情況和已建成電子抓拍設備的備案情況等進行排查,已建成的電子抓拍設備盡快備案投入使用,并建立定期排查、更新、維護機制,發揮科技強警的作用,全力保障道路交通暢通,維護市民出行安全。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通訊員 張志方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