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精細化開展道路交通疏堵保暢治理工作,推進道路交通管理高質量發展,鄭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結合市民反映及道路交通擁堵數據,在城區部分道路新建了59套違法停車抓拍設備,目前這批違法停車抓拍設備已通過前期測試及試運行,將于2024年3月25日正式投入使用,現將具體情況公示如下:
一、違法停車抓拍設備介紹
該類設備利用自動跟蹤球形攝像機實現“違法停車”車輛的行為檢測及抓拍記錄。例如:有違法停車車輛出現時,設備會拍照記錄現場情況并自動識別該車號牌,停車超過設置時長(根據不同路段設置:一般為3分鐘后),將被認定為“違法停車”,設備將自動生成違法停車記錄。
(▲照片僅系統測試使用不予處罰)
二、具體位置
新增違法停車抓拍設備點位
三、處罰標準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罰款200元,不記分。
四、鄭州交警提醒
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停車時將機動車規范停放在機動車停車泊位內,并做到“停車入位,順向有序”;需臨時停車上下客時,應選擇合適的停車點,并注意他人的安全,臨時停車要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不將車輛停在交叉路口、機動車道中央、人行橫道等可能影響他人通行的地點;嚴禁占壓黃色網格線、消防通道、盲道、人行橫道、公交港灣等位置停放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