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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離家三年鬧離婚,法官“四步法”巧破婚姻困局

          2024-03-30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家事也是關系家庭幸福的大事,近期,鄭州市上街區人民法院將調解貫穿案件辦理全過程,巧用“四步法”圓滿調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今天,鄭州市上街區人民法院對外發布了該院法官巧破婚姻困局的“四步法”。

          原告吳女士與方先生于2003年結婚,婚后育有兩個可愛的女兒,原本平淡幸福的生活,卻因男方經常喝酒、不積極工作而矛盾頻出。吳女士忍無可忍,于2021年離家,至今已有三年,并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慮到吳女士三次起訴,離婚意愿強烈,而方先生對吳女士離家三年頗有怨言,為避免雙方情緒激動,承辦法官決定采用“背對背”調解方式,聯合司法社工分別與雙方進行深入溝通交流。

          經過詳細溝通,原來吳女士雖然離家三年,卻會時常見孩子,關注孩子學習與成長,方先生也已經改變了生活中的不良習慣,找到了一份有穩定收入的工作,并按揭付款購置了一套商品房。法官分析夫妻雙方有較好的感情基礎,并無非離不可的根本矛盾,有和好的可能性。

          由此,法官以兩個孩子為切入口,向夫妻雙方展開調解,希望他們認識到父母關系的和諧穩定、家庭的溫馨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至關重要。吳女士泣不成聲,一個母親對孩子的親情是割舍不斷地,而方先生也意識到自己之前對家庭不負責任的行為的確對孩子們造成嚴重的傷害。

          看到夫妻雙方暫時放下敵對情緒,且愿意接受調解,法官開始引導他們講明各自訴求。方先生誠懇的承諾讓吳女士掩面而泣。見雙方逐漸放下心結,法官抓住時機,站在法律角度向雙方當事人講解《民法典》中婚姻法與家庭法的相關法律知識,讓他們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最終,吳女士主動向法院撤回離婚訴訟,方先生緊緊地拉著妻子的手,向法官表示感謝。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陳超 吳玥雯

          分享到: 編輯:周愛巧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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