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桐柏路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只刺猬在煤倉街亂跑,希望警方提供幫助,將它送回大自然的懷抱。
報警群眾稱知道刺猬是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自己不敢隨意捕捉或處理,又擔心其受到車輛碾壓,因此撥打110報警求助。
接警后,桐柏路派出所民警阮新洋和輔警高晨立即趕到現場開展救助工作,民警很快將受到驚嚇的刺猬捕捉,隨后檢查確定刺猬身體無明顯外傷。
為了使刺猬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與鄭州市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取得聯系。野生動物保護專家到場對刺猬進行了檢查,并將其帶走進行觀察救助。確定刺猬具備野外生存能力后,將擇機將其放歸大自然。
“春季到來,冬眠結束,刺猬也會醒來,當氣溫上升到10℃,刺猬會感到口渴急切地尋找水源,此時千萬注意,切勿‘好心’喂牛奶,刺猬和小貓一樣有乳糖不耐受,嚴重可能會導致死亡。”專家介紹,刺猬結束冬眠后,開始四處尋找食物,它們喜歡在夜間活動,以昆蟲和蠕蟲為主要食物,而比尋找食物更緊要的還有尋找配偶。
近年來,隨著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力度的不斷加強,我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加強對刺猬的保護,包括建立自然保護區、加強監管和宣傳教育等。作為普通公民,我們應該積極參與到保護刺猬的行動中來,比如減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為刺猬提供更多的生存空間,加入或支持相關的保護組織,參與志愿者活動,向身邊的人宣傳保護刺猬的重要性,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
民警提醒,刺猬是人類的好朋友,私自在野外抓捕或販賣均屬于違法行為。市民遇到國家保護動物時,最好報警處理或者送到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希望大家共同關愛野生動物,保護我們的生態環境。
記者 汪永森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