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4 來源:國家安全部 分享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2017年,國家安全機關針對叛逃人員部署了專項打擊行動,王丕宏、趙汝芹叛逃案就是其中的典型。叛逃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之一,這起案件也是2012年以來我國首起以“叛逃罪”定罪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
分享到: 編輯:陶莎 統籌: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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