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將至,為規范節日市場價格秩序,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節日氛圍,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就規范節日期間市場價格行為,對各行業經營者作如下價格政策提醒:
經營者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做到依法經營、誠信經營,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
要增強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不得利用“五一”節日消費需求增加之機,大幅提高生活必需品的銷售價格,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價格過高過快上漲,堅決杜絕惡意炒作、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等違法行為。
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反向抹零,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要開展公平有序競爭,不得串通漲價、壟斷市場價格,行業協會或者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各旅游景區景點門票價格應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相關優惠、減免措施,并在顯著位置公示以上信息及投訴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得有違規設置“園中園”門票、強行銷售聯票、強制代收保險費及其他亂加價、亂收費行為。同時要著力規范景區內所有餐飲、零售攤點和服務場所的價格行為,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嚴禁欺客、宰客,凈化旅游市場環境,促進旅游消費。
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即日起,全市各行業經營者應認真對照提醒告誡要求,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嚴肅處理。
同時,市市場監管局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各行業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票據憑證等證據資料,撥打12315熱線電話或者登錄全國12315平臺網站、小程序、公眾號進行投訴舉報。
記者 李愛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