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陽人大”官方微信消息,5月27日信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李新偉為信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公開簡歷顯示,李新偉曾任河南省漯河市紀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漯河市環境保護局局長。郾城區委副書記、區長。郾城區委書記,二級巡視員。
信陽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2024年5月27日信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軍為信陽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信陽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4年5月27日信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決定免去:
于海忠的信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決定任命:
李新偉為信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