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起,三年內選聘3000名左右“科技副總”到企業任職工作,并一次性給予5萬元補助——6月23日,記者從河南省科技廳獲悉,《河南省“科技副總”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出爐,我省鼓勵支持省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發能力的事業單位科技人才到省內企業擔任“科技副總”,為企業發展提供科技智力支撐。
三年內選聘3000名左右“科技副總”
啥是“科技副總”?
是指,編制待遇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發能力的事業單位,工作在企業的科技人員。他們的工作,是幫助企業制定創新發展規劃、開展技術研發、解決技術難題,推動科研成果在企業轉化落地。“科技副總”由被服務企業進行評價考核。
根據計劃,將結合我省產業發展情況,自2024年起三年內選聘3000名左右“科技副總”到企業任職工作,引導一批省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發能力的事業單位科技人才向企業一線有序流動,培養形成一支高學歷、懂技術、能攻堅、助發展的人才隊伍。同時,鼓勵市、縣(市、區)同步開展“科技副總”選派工作,形成省、市、縣(市、區)三級聯動。
需滿足博士學位或正高以上職稱
“科技副總”需要具備啥條件?
《計劃》指出,“科技副總”的派出單位為省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發能力的事業單位。
“科技副總”,要求是具有一定科研創新能力不擔任管理崗位(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應當具有博士學位(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或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初聘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同時,能夠在省內同一企業工作不少于兩年,且每年原則上不少于90天。 具有與企業主營業務相關的工作經驗,且近三年內無任何不良記錄。
對擁有核心知識產權或成熟科技成果、省內企業急需緊缺的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等條件要求。
一次性給予“科技副總”5萬元補助
“科技副總”能享受啥“待遇”?
入選的“科技副總”,所任職務不占企業領導職數或專業技術崗位職數。派出單位應保留“科技副總”服務期內在原單位的人事關系、工資待遇不變,確保與在崗人員同等享有職務晉升、職稱評聘、項目申報、表彰獎勵等方面權利。在職稱評定、干部任用時,“科技副總”服務經歷視同個人基層工作經歷。擔任“科技副總”的科研人員和教師兼職取薪按有關規定執行。
同時,一次性給予“科技副總”5萬元補助。對考核優秀的“科技副總”實行綠色通道制度,申報下一年度省級科技攻關項目不受所在單位名額限制。
“科技副總”任職期間與企業簽訂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合同并經過技術合同登記的,企業可申報技術轉移獎補,按技術合同實際到賬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后補助,最高補助企業100萬元。
記者:李娜 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