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防雷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統籌部署;切實履行建設工程防雷安全監管職責……7月15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我省印發《關于全面加強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有效防止雷電災害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推進防雷安全綜合治理
進一步細化落實防雷安全工作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
《通知》明確,將防雷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統籌部署,建立健全并有效執行雷電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將應對處置雷電災害納入應急演練內容與災害處置程序,提高應對雷電災害的能力。
《通知》要求,住房城鄉建設、氣象、交通運輸、鐵路、民航、水利、通信等部門要根據“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本行業、本領域建設工程防雷安全監管職責,明確和落實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以及業主單位等在防雷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主體責任。加強職責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防雷安全監管,確保防雷裝置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同時,開展城市建成區建筑物和基礎設施防雷改造。要將防雷裝置改造納入城鎮棚戶區、城中村、老舊小區與危房改造內容同步推進,督促有關產權單位、管理使用單位定期開展防雷裝置檢測和隱患整改工作。完善農村公共場所與自建房防雷裝置。各地、各部門要將防雷安全作為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重要內容。
加強雷電災害風險管控
《通知》要求,新建、改建、擴建易燃易爆場所、大型市場、火(汽)車站、大型商場超市、大型游樂設施、軌道交通設施、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學校等要依法開展雷電災害風險評估,識別易遭到雷擊的區域和設施,為城鄉規劃和建筑設計提供科學依據,確保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和基礎設施符合防雷安全標準,降低雷電災害風險。
氣象部門要不斷完善雷電監測網絡,通過雷達、衛星等現代科技手段,實時監測雷電活動,提高預警準確性和時效性,并與應急管理、廣電、通信等部門建立雷電災害預警信息發布聯動機制,采用手機APP、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電視、廣播等多種傳播手段,提升雷電災害預警信息覆蓋率。
《通知》還提出,要加強公眾防雷安全宣傳教育。針對不同場所和人群,采取差異化的宣傳方法,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社交媒體等多種渠道,廣泛傳播防雷安全知識,普及雷電的形成及危害、雷電災害預警接收方式、防雷安全隱患自查、室內外防雷安全措施等知識,引導公眾正確認識雷電災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升雷電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理能力。
記者 袁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