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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總額3000萬!第五屆“醉美·夜鄭州”通用消費券來了!

          2024-07-26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好消息!記者今日從市商務局獲悉,明天起,第五屆“醉美·夜鄭州”通用消費券開始發放。本次消費券分三期發放,共計3000萬額度。

          一、發放使用時間

          (一)第一期通用消費券

          消費券申領時間:2024年7月26日10:00;

          消費券使用期限:2024年7月26日10:00—8月4日24:00。

          (二)第二期通用消費券

          消費券申領時間:2024年8月8日10:00;

          消費券使用期限:2024年8月8日10:00—8月18日24:00。

          (三)第三期通用消費券

          消費券申領時間:2024年8月22日10:00;

          消費券使用期限:2024年8月22日10:00—8月31日24:00。

          二、發放形式和申領渠道

          消費券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鄭州市域內人員(包括外地來鄭人員)均可通過“云閃付APP”、“鄭好辦APP”活動頁面參與領取。其中7月26日發放50萬份,8月8日發放30萬份疊加第一期未核銷部分,8月22日發放20萬份疊加第二期未核銷部分。先到先得,領完為止。

          三、發放使用規則

          消費券面值均為30元,消費滿100元時可抵扣使用,活動期間,每人每期限領1張。

          四、使用核銷范圍及辦法

          消費券在鄭州市域內的商圈、特色商業街、景區等消費場景,百貨、餐飲、成品油、休閑娛樂等經營業態實體商家均可使用,商家須支持云閃付付款方式。

          消費券僅允許以“被掃支付”方式核銷使用,消費者到參與活動的商家消費付款時,需出示“云閃付APP”生成的動態“付款碼”,被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和消費券核銷。商家須支持“云閃付”付款方式。

          五、注意事項

          消費券可與商家提供的優惠券疊加使用。消費者在活動商家使用消費券時,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過期未使用的,自動收回。

          記者 成燕 孫婷婷

          分享到: 編輯:周愛巧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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